[人事部 · 冤怨]
鱼祸
《太平广记》卷四六六引汉应劭《风俗通》(佚文):“城门失火,殃及池鱼。旧说:池中鱼,人姓字也,居宋城门,城门失火,延及其家,仲鱼烧死。又云:宋城门失火,人汲取池中水,以沃灌之,池中空竭,鱼悉露死。喻恶之滋,并伤良谨也。”◆喻指无辜受牵连。宋洪炎《庚戌岁六月四日至洪城怅然伤怀》:“人言城门火,鱼祸自靡遗。”
参考一:动物部 · 鳞介 · 池鱼